六部则例全书 (清)鄂海编
资料信息
资料导读
这本书是什么
《六部则例全书》是清代的一部行政法规汇编。则例是清朝中央各部门办事的基本规则,相当于今天所说的行政规章: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六部各有则例,规定本部门的职责范围、办事程序与处分标准。这部全书把六部的则例汇到一处,是研究清代官僚制度运作的一手材料。
作者与版本
本书题清人鄂海编。鄂海,温都氏,满洲镶白旗人,康熙年间大臣,由笔帖式起家,历任宗人府郎中、陕西按察使等职,卒于一七二五年。他编纂此书之时,正值清代则例陆续制定的时期,此书因此保存了早期则例的面貌。
内容与目录
内容按六部分编,各部则例之下再分门别类,逐条罗列办事章程:从官员铨选、钱粮收支,到刑名案件的核转程序都有明文。这类条文枯燥却具体,正是制度史研究者还原清代行政日常的依据。
适合什么样的读者
适合研究清代政治制度、法律史的专业读者,以及对清代官制感兴趣的文史爱好者。它是工具书性质的史料,普通读者挑自己关心的部院翻看即可,不必通读。
本站这一条是什么版本
本站这一条为《六部则例全书》电子版,资料编号1103,PDF格式,购买后由本站人工发货。完整性/清晰度请以资料页截图为准,下单前可联系客服核对
“则例”,是清朝针对中央各部门的职责、办事规程而制定的基本规则,是规范各部院政务活动、保障其正常运转的行政规则。则例为数众多,可以视为清政府的行政法规,是清代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。 则例自康熙朝开始制定,主要分为两类:一般则例和特别则例。一般则例是针对部院一般行政事项而定,清朝几乎每个中央主要行政机关都编有则例,如《刑部现行则例》、《钦定吏部则例》、《钦定户部则例》、《钦定礼部则例》、《理藩院则例》、《钦定台规》等。特别则例是指就各部所管辖的特定事项而制定的行政规章,如《钦定八旗则例》、《兵部督捕则例》等。则例作为重要法律形式之一,是清朝的一项创造,在国家行政管理方面起着重要作用。
鄂海(?—1725)温都氏,满洲镶白旗人,清朝大臣。自笔帖式授内阁中书,历宗人府郎中,兼佐领。康熙三十二年,圣祖亲征噶尔丹,命鄂海赴宁夏储备牲畜。陕西按察使员缺,上以命鄂海,且谕之曰:“初任外僚,每言洁其身以图报。及莅任,辄背其言。朕於数十从臣中简尔为按察使,尔当益励素行也。”三十七年,迁布政使。四十年,擢巡抚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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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:此书约缺100页左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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