粤东省例新纂8卷.清.黄恩彤等撰.清道光26年刊本
Jun 14,20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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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料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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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料导读
这本书是什么
《粤东省例新纂》是清代广东地方行政法规的汇编,共八卷。「省例」是省一级衙门处理刑名、钱谷、吏治等事务的成例与规章,性质类似今天的地方行政法规汇编。这部书是研究清代广东地方治理、司法与社会史的一手史料,属于史部政书类。
作者与版本
本书由黄恩彤等撰,黄恩彤(1801—1883)字绮江,号石琴,道光六年进士,历任刑部郎中、江苏按察使,1845年升任广东巡抚,任内参与对外交涉。这部省例新纂刊于清道光二十六年(1846),正是他主政广东前后编成的。
内容与目录
资料页未列八卷细目。按省例汇编的体例,内容按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等政务门类编排成例,收录广东一省通行的谕令、章程与办案成规。道光年间广东正处鸦片战争之后,这部书对研究当时的对外事务与地方应对也有参考价值。
适合什么样的读者
适合清史、法律史与广东地方史研究者。想找具体某类案件成例的读者,请先向客服索取目录截图确认门类划分。
本站这一条是什么版本
本站这一条为《粤东省例新纂》电子版,资料编号3364,八卷,底本为清道光二十六年刊本,下单后人工发货。完整性/清晰度请以资料页截图为准,下单前可联系客服核对。
史部,法律,政书类书籍。
黄恩彤(1801—1883) 原名丕范,字绮江,号石琴,别号南雪。宁阳县蒋集添福庄人。清末大臣。15岁获县试第一。1822年(道光二年)中举。1826年(道光六年)中进士。先后任刑部主事、刑部郎中、顺天府乡试同考官、广西乡试正考官、江南盐法道道员、江苏按察使。1842年香港割让《南京条约》主要签订人之一,1845年升任广东巡抚。




粤东省例新纂8卷.清.黄恩彤等撰.清道光26年刊本
粤东省例新纂8卷.清.黄恩彤等撰.清道光26年刊本 提取码:N2V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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