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诰 一卷 明太祖撰 钞本
资料信息
资料导读
这本书是什么
《大诰》是明太祖朱元璋亲自写定的法令汇编,把洪武年间审判的贪腐与官民过犯典型案例辑录成帙,以诰文形式颁告天下,告诫官吏臣民不要重蹈覆辙。它名为「诰」,实质是皇帝亲撰的案例刑法,是理解明初「治乱世用重典」政治逻辑最直接的历史文献。本站这一条为钞本,仅一卷,请先看清再往下读介绍。
作者与版本
《御制大诰》全帙本有四部分:洪武十八年(1385)冬刊《大诰》七十四条,十九年春刊《大诰续编》八十七条,十九年冬刊《大诰三编》四十三条,另有《大诰武臣》。本站标题只题「大诰一卷、钞本」,按常例多半只是初编部分而非四编全帙,究竟收哪一部分,须以钞本卷首截图核对,本站不替它认作全帙。《大诰》因过分严酷且个人色彩太重,洪武之后基本不再行用。
内容与目录
按《大诰》初编的体例,内容以案例加诰语编排:一案一事,先叙官民过犯罪状,再申皇帝的训诫与刑罚,贪赃枉法、豪强兼并、脱避粮差是其中最集中的几类。它既是法典,又是朱元璋向全国臣民直接喊话的政治文本,语言峻烈,史料价值不在条文而在其背后的整肃意图。本条钞本的具体条目以下单前截图为准。
适合什么样的读者
适合明史、法律史研究者与对洪武政治感兴趣的深度读者。它篇幅不大但信息密度高,宜与《明太祖实录》《皇明祖训》等并读;只想了解明初史事梗概的读者,先读现代研究著作再回头看原文更有效率。
本站这一条是什么版本
本站这一条为《大诰》一卷钞本影像,资料编号3180,PDF格式,由人工发货。完整性/清晰度请以资料页截图为准,下单前可联系客服核对。钞本字迹与缺叶情况因本而异,请先看截图、并确认收录的是哪一编再下单。
明太祖朱元璋亲自写定的刑典,明初洪武十八年(公元一三八五年)十一月,发布《大诰》,也就是整理这一年审判贪腐方面的重大案件,以诰文的形式向全国发布,告诫官吏们,不要重蹈覆辙。包括《大诰》《大诰续编》《大诰三编》《大诰武臣》四部分,统称《御制大诰》。洪武中期,官吏贪赃枉法、豪强兼并、脱避粮差日趋严重。朱元璋为维护封建统治,遂将“官民过犯”典型案例辑录成帙,仿周公《大诰》之制,于洪武十八年(1385)冬刊布《大诰》七十四条,十九年春刊布《大诰续编》八十七条,十九年冬刊布《大诰三编》四十三条,颁行天下,诰戒臣民。反映了明太祖治乱世用重典的思想。因为过于严酷和过多体现明太祖个人特征,故《大诰》在洪武之后基本不再行用。
大明太祖高皇帝朱元璋(1328年—1398年6月24日),字国瑞,原名重八,后取名兴宗,濠州钟离人(今安徽凤阳),明朝开国皇帝。




大诰 一卷 明太祖撰 钞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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